在全美國乃至全世界競爭法領域中,「喊水會凍」的美國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法官Richard Posner是自由主義芝加哥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但他的一篇“我如何成為一位凱因斯信徒”引起了華爾街日報等的關注,紛紛認為Posner法官變了。
整個事情的引爆點就出在去(2009)年9月23日Posner法官在《新共和》雜誌(The New Republic)一篇名為“我如何成為一位凱因斯信徒:在金融危機當中的第二個看法”(How I Became a Keynesian:Second thoughts in the middle of a crisis)的文章。美國司法部反托拉斯署署長Christine A. Varney女士在今年1月26日的一場研討會中就引用了上文言到:「…反托拉斯法的演進必須配合經濟思維的發展,Posner法官最近已重新評價他的經濟理念,…芝加哥學派該退休了。」華爾街日報亦認為從80年代以後,反托拉斯的執法者已很難在獨占的案件中獲勝,因為法官們相當的認同芝加哥學派的經濟理論,如今Posner法官卻對過去在工作上指引他的理念(按即芝加哥學派)喪失了信心。對此,Posner法官乃投書回應:「我的反托拉斯看法並沒有改變,凱因斯告訴了我們很多在脫離經濟蕭條中的政府角色,但這與反托拉斯無關。」
對經濟理論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近代經濟史其實就是一部凱因斯學派與芝加哥學派的戰爭史,前者主張政府應積極介入市場經濟活動,也因救活了1927年的全球經濟大恐慌而聲名大噪,後者則認為「管得愈少的政府,就是愈好的政府」。而這樣的一個戰爭史也影響到了競爭法執法的發展,只是凱因斯學派變成了哈佛學派而已。依據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委員Kovacic和司法部反托拉斯署副署長Shapiro的研究 ,1936年到1972年是哈佛學派的天下,「集中是對競爭最大的威脅」可說是其中心思維,Brown Shoe Co., v. United States (1962)即為代表案例,僅因Brown Shoe公司與Kinney公司結合後市占率會從5%增加到7%,就遭法院駁回申請;1973年到1991年則為芝加哥學派時代,「效率是競爭法追求的唯一目標」是其主張,Continental T.V. Inc. v. GTE-Sylvania Inc. (1977)為關鍵案例,該案放棄了傳統上對非價格垂直限制為“當然違法”的看法而改採了“合理原則”分析;1992年至今則受後芝加哥學派的主導,與芝加哥學派的主張相同--效率是競爭法追求的唯一目標,但所關心的不僅是靜態的效率,同時也關心動態的效率,動態的「博奕理論」就正式的進入了案件分析,Eastmam Kodak Co., v. Image Technical Services Inc. (1992)是第一例。但在歐巴馬政府上台後,似乎有意扭轉芝加哥學派長期佔領美國反托拉斯法執法思維的局勢,而要「嚴格執行反托拉斯法」,最近Intel遭聯邦交易委員會的調查可為證。
在看完Posner法官“我如何成為一位凱因斯信徒”整篇文章後會發現,其實該篇文章只是他讀完凱因斯《就業、利息和貨幣的一般理論》後的讀書心得報告而已,雖然他開宗明義說到:「直到去年(即2008年)9月,當我第一次看到金融業的垮台,我開始研讀凱因斯的《就業、利息和貨幣的一般理論》,…這是一本總體經濟的著作,我的學術領域並不涉及於此。…」但他是以:「凱因斯提到:『一般人希望自己免受任何知識份子的影響,卻常受至於一些死去的經濟學家影響』,在2008年沒有一位死去的經濟學家能像凱因斯自己一樣受到如此的矚目。」為結論,此再對照去年Posner法官在其新著《資本主義的失敗》(A Failure of Capitalism)書中金融產業需要更嚴格管制的主張,不免讓人懷疑Posner法官正受凱因斯的影響而將改變其芝加哥學派的思維,若真是如此,這勢必是全球競爭法的「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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