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今年中當奇美電子與美國司法部達成認罪協商後我寫的一篇文章)
去(98)年11月當奇美電子風風光光的嫁入“鴻”門的同時,它與美國司法部卻達成了認罪協議,並支付罰金美金2.2億元,原因是其承認與日、韓面板(TFT-LCD)同業共同操控價格。這是繼97年11月華映後又一宗我國廠商所涉及的國際卡特爾案。
或許是「樹大招風」,掌控全球面板90%生產量的台灣、日本、韓國業者近來屢屢遭受指控涉嫌聯合操控面板價格。AT&T和Nokia於去年分別向美、英法院控告三星、LG、夏普、友達、華映、奇美、日立等多家面板廠商從1996年到2006年以卡特爾方式聯合壟斷面板價格。經過調查後,已先後有多家業者(LG、夏普、華映、奇美、日立)與美國司法部達成認罪協議,同意支付高額罰金。除美國外,歐盟、加拿大、日、韓等國競爭法主管機關亦相繼啟動調查程序。
美國司法部對面板案之所以能迅速的與涉案業者達成認罪協議,主要當歸功於「寬恕政策」(leniency policy)的奏效。這個利用經濟學賽局理論中"囚犯困境"理論所設計的「寬恕政策」或可以「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來說明,即倘某一卡特爾成員若能“第一個”向主管機關進行坦白,將可自動獲得特赦,完全免除罰責,“第二個”則罰責減半,然若在其他成員認罪下而仍「抵死不從」者,恐將面臨嚴重的民、刑事懲罰。此一政策形成了卡特爾內部的「百米賽跑」機制,造成成員間的猜忌,在衡酌利弊得失後,各個成員莫不爭先搶當“第一名”。華映、奇美其實就是在這樣的氛圍下選擇了認罪協商,以繳交高額罰款來換取日後的免責。
卡特爾,尤其是國際卡特爾,為何備受各國的摘難,我們或可以發生在90年代的維他命卡特爾案說明之。瑞、德、法、日等8個國家的22家藥廠在90年代合謀抬高全球維他命的價格,時間持續了將近十年,直到1998年末,在Rhone藥廠尋求美國司法部「寬恕政策」後,方才瓦解。根據事後的研究,若以卡特爾成立前的價格為基準,成立後價格上漲(overcharge)了29%,若以卡特爾解體後的價格為基準,則價格上漲率為38%,而整個壟斷利潤高達90億至130億美元。這也難怪國際卡特爾會成為「全民公敵」。然在「寬恕政策」下,或許有人會認為卡特爾將日漸勢微,惟經濟學之父亞當史密斯在1776年的國富論中已有如下的描述:「商人很少聚集在一起談論事情,他們若是聚集談話,必定是在商議如何一起將價格抬高。」(People of the same trade seldom meet together, even for merriment and diversion, but the conversation ends in a conspiracy against the public, or in some contrivance to raise prices.)利之所趨,卡特爾怎麼可能不存在呢!
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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