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0日 星期五

中油台塑是聯合行為?

(請再研讀2011年3月"勾結乎?有意識平行行為乎?"一文http://competitionblog.blogspot.com/2011/03/blog-post.html )

報載最高行政法院確認中油台塑是聯合行為, 公平會判決650萬罰款無誤.

看後, 我無言以對, 我只能說: "法官! 多看點書吧!!"

2009年2月13日 星期五

第一級差別取價

唸過經濟學的人都知道, 差別取價有三種, 其中第一級差別取價(又稱完全差別取價),在生產者可以完全獲知消費者的需求條件下,生產者依照消費者每一單位願付最高之保留價格來銷售,以剝削全部的消費者剩餘訂價方式. 對消費者最不利. 教課書告訴我們現實社會沒有這種取價.

但新加坡Ibis Hotel 從本月12日起, 任何想住該飯店的旅客均可上網出價, 任何價格均可. 有個blog說這就是第一級差別取價 http://www.professorgeradin.blogs.com/. 不過我去Ibis Singaport網站試了一下, 不太瞭解它的規則是什麼, 與第一級差別取價有何關係?

附帶一提, Softel, Novotel, Ibis, Formula 1 是同屬法國ACCOR公司所有, 未來桃園機場過境旅館就將改建為Novotel(四星級).

評UberEats/foodpanda結合案件決定書

  3 月 12 日 UberEats 支付 foodpanda 82 億新台幣分手費的消息 , 佔據當天重要的新聞版面 。 UberEats 與 foodpanda 的結合雖然塵埃落定 , 但 也是評論公平會結合決定書的時候 了 。   緣起     去年的聖誕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