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08’年金融危機是銀行合謀操控利率的結果?

華爾街日報今(14)日報導,美國司法部(DOJ)和證管會(SEC)正聯手調查國際級大銀行間於2008年金融危機前後聯合操控倫敦銀行間拆借利率(Libor)。


Libor是全世界最重要的金融指標之一,由英國銀行家協會(BBA)每天從瑞士銀行、美國銀行、巴克萊、花旗、瑞士信貸、德意志銀行、匯豐、摩根大通、勞埃德銀行、荷蘭合作銀行、加拿大皇家銀行、三菱東京銀行、日本農林中央金庫、蘇格蘭皇家銀行、西德意志州銀行、法國興業銀行等16家銀行,搜集從美元到瑞典克朗等十種貨幣的拆借成本,在去掉最高和最低的部分後得出的平均值,就是當天的Libor,全球大約有10兆美元的借貸、350兆美元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是以其為利率基準。

自2007年年末美國發生二房次貸危機,2008年3月華爾街知名投資銀行貝爾斯登倒閉,當時各大銀行資金已經開始趨緊,銀行間拆借也愈加困難,照道理Libor應該上揚,但實際上做為最重要基準利率的3月美元Libor,從2007年9月一路從5%下滑至不到3%,因為Libor的下跌,使各國政府誤判美國次貸危機應該不嚴重,但事後看來Libor當時恐是已遭16家銀行的操控。操控Libor可為銀行帶來莫大的利益,首先是可降低金融機構在危機時借貸成本,每壓低Libor一碼(0.25%),銀行一年即可減少250億美元(10兆乘以0.25%)的支出。在衍生性金融商品上的利益更是龐大,以摩根大通2009年第三季48.89兆美元利率衍生品為例,如果有1%名義價值以Libor作為定價基礎,那麼Libor變動一碼,就可産生12億美元價值的變動。

上(3)月,瑞士銀行(UBS)在其2010年年報中承認已經收到了來自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美國司法部(DOJ)、日本金管會(Japan Financial Supervisory Agency)的傳票,就該銀行在2006年至2008年金融危機前後對Libor可能遭到的操縱問題展開調查,除瑞士銀行外,金融圈盛傳美國銀行、巴克萊、花旗、德意志銀行、匯豐、摩根大通等亦收到美、英、日等國政府的通知,正對渠等是否涉及違反各該國競爭法合謀禁止規定進行調查。可預見的將來,這恐又將是一場競當"爪耙子"戲碼的上演。

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微軟為什麼要告Google?―搜索偏愛(search bias)適法的正反論

過去是反托拉斯法被告的常客微軟公司在上(3)月的最後一天向歐盟提出檢舉,控訴Google壟斷市場,真正的原因就是Google遂行搜索偏愛。搜尋偏愛有無競爭法的適用,卻有正反不同的看法。


所謂搜索偏愛,是在描述搜索引擎搜索的結果會是搜索引擎提供者所偏好的內容,例如在搜索引擎上搜索“maps”時,Google會將Google Maps、微軟的Bing則將與微軟有關的內容或產品排列在最顯眼的地方。這看似很自然的現象,但卻引起了是否有競爭法適用的問題。

獲有經濟及法學博士的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教授Ben Edelman是主張搜索偏愛有違反托拉斯法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實證發現排序在搜尋結果第一位者的點撃率(click-through rates)是72%,第二位、第三位則分別只有13%、8%,而以32個搜尋條件來比較Google、Yahoo、Bing、Ask和AOL等搜索引擎搜索的結果後亦發現(http://www.benedelman.org/searchbias/),Google的搜索偏愛現象比其他搜索引擎要來的嚴重。Edelman因此認為如此一來就會發生槓桿(leverage)效果―Google可將其在搜索引擎市場的優勢地位,延伸到其他的市場。例如,Google想要壟斷餐廳食評(restaurant reviews)市場,則Google會調整搜索結果,不論你什麼時間查詢,你得到的都是Google所做的食評資訊,而無法獲得Chowhound和Yelp page等美食網站的資訊,縱使是後者的資訊優於前者。此外,在Google併購Youtube之後,亦運用了演算技術(algorithmic)措施限制微軟的搜索引擎Bing以及其他搜索網站搜索Youtube的資訊。Google這種只推銷自家產品的行為,就是微軟控告Google最主要的核心部分,微軟認為此將不利消費者的選擇且廣告主亦將付出更高的價格。

認為搜索偏愛並不違反反托拉斯法者,則是從垂直安排(vertical arrangements)的角度切入,渠等認為主張違法者將焦點集中在“搜索偏愛”會對Google的競爭者而不是對消費者產生傷害,是犯了不保護“競爭”只保護“競爭者”的錯誤。試想倘今在支付上架費後百事可樂是置於超市中最易為消費者拿取的地方,百事可樂此一行為是否不利市場競爭,則端賴消費者可否取得可口可樂,只要消費者仍可取得,縱使可口可樂銷量因此大幅下降,這只是證明了百事可樂上架偏愛策略(shelf-space bias strategy)的成功,受到傷害的只是競爭對手而不是消費者,此何來違法!Coase、Klein、Alchian、Williamson等經濟學大師業已證明垂直安排具有自我促銷的誘因(self-promoting incentives),可增加自我產品的產量,且有減少交易成本的效率,進而有降低售價的可能。美國著名的競爭法學者,愛荷華大學Herbert Hovenkamp教授亦指出,搜索引擎不同於個人電腦的作業系統,消費者對於前者可以很容易的轉移到其他的搜索引擎,但對於後者卻有不易轉換的鎖定效果(lock-in),兩者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事實上,美國參議院反托拉斯法、競爭政策及消費者保護小組的威斯康辛州民主黨籍主席Heb Kohl在上(3)月10日就表示,將對Google搜尋結果排列的不公平舉行聽證會。而曾先後任職於微軟和Google的李開復第一時間在其部落格中就稱微軟現任執行長Steve Ballmer才是一位真正的“壟斷專家”。當十年前微軟被人交相指責時,眾人無不鼓勵有一事業能與微軟匹敵,十年後此一事業出現了,但是一個成功的競爭者,既然受到吾人鼓勵而從事競爭,當然在他贏得競爭的時候受到處罰就有點諷刺了。是以,我們要關心的不是曾被Steve Ballmer 稱為爛攤子(house of cards)且在歐洲、美國搜索引擎市場市占率高達90%、65%的Google是否違法,而是要關心十年後Google是否會成為反托拉斯法的原告?!

走向更激進的結合管制 --美國2023年《結合處理原則》出爐了

  2023 年 12 月 18 日,美國司法部和聯邦交易委員會聯合公布了期待已久的《結合處理原則》 (Merger Guidelines) ,正式宣告向更激進的結合管制前進。 前言     歷經了 4 次公聽會 、 3 場研討會以及徵詢了超過 3 萬 5000 餘件公眾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