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8日 星期三

價格勾結的代價

雖然部分TFT-LCD業者因涉及價格勾結已先後向美國司法部認罪協商並支付高額罰款,但此僅代表刑事部分暫告一段落,民事賠償部分方才開始,路透社27日紐約電文即為證(詳如下)。事實上,美國民間已有組織的向業者求償並設有專門的網站,有興趣者可逕上https://tftlcdclassaction.com/瞭解。


(路透紐約27日電)台灣奇美電子,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和夏普(Sharp Corp)等7家液晶顯示器製造商,同意支付逾5億5300萬美元了結消費者和美國州監管單位的操縱面板價格指控。
這些製造商被控共謀操縱電視、筆記型電腦和監視器面板價格。
面板製造商被控成立國際集團,在1999至2006年間哄抬價格,抑制面板競爭,使數以十億美元計美國貿易受到影響,這是最新的一起和解訴訟。
2006年12月,日本、韓國、歐洲聯盟和美國當局透露,正在調查面板業者的反競爭活動。自那之後,已有許多公司和高階主管對違反反托辣斯法認罪,並支付逾8億9000萬美元罰款。
最新一起和解包括支付5億3860萬美元給「間接購買者」和8個州。間接購買者是指購買具液晶顯示器的電視和電腦者,8個州分別是阿肯色州、加州、佛羅里達州、密西根州、密蘇里州、紐約州、西維吉尼亞州和威斯康辛州。
紐約州檢察長史奈德曼(Eric Schneiderman)的辦公室說,最新和解案也包括5家業者支付逾1470萬美元,以了結上述各州的民事罰款和刑法指控。
23日提交舊金山地區法庭的和解書顯示,三星將支付2億4000萬美元,夏普1億1550萬美元,台灣的奇美電子(Chimei Innolux Corp)1億1030萬美元。
此外,日立顯示器公司(Hitachi Displays Ltd)將支付3900萬美元,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HannStarDisplay Corporation)2570萬美元,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Chunghwa Picture Tubes Ltd)530萬美元,愛普生影像設備(Epson Imaging DevicesCorporation)290萬美元。
這些公司也同意成立遵守反托辣斯計畫,並協助當局起訴其他被告。
法庭文件顯示,這項和解案仍需法庭同意,而這些公司也仍在駁斥指控。
州罰金包括夏普支付600萬美元,奇美支付570萬美元,以及愛普生、瀚宇彩晶和日立的較少罰款。
尚待和解的被告包括台灣的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AU Optronics Corp),樂金顯示器公司(LGDisplay Co)和東芝公司(Toshiba Corp.)。:中央社(翻譯)

2011年12月14日 星期三

市場界定仍舊是案件的核心

United States v. H&R Block(D.D.C. 2011)是“2010水平結合處理原則”公佈後,美國司法部第一宗提起訴訟的結合案件。惟11月10日哥倫比亞特區地區法院(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的86頁判決書中卻花了35頁的篇幅在界定相關產品市場,此顯與新的處理原則弱化市場界定角色的意圖大相逕庭。


2010年大約有1.4億的美國人向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報稅,而報稅資料的準備大致採以下三種方式:
一、由IRS網站下載表格,再由”人工”填報(“pen and paper” or “manual”  method)。
二、雇用報稅專業人員(例如會計師)協助報稅(“assisted “ method)
        H&R Block (HRB)、Jackson-Hewitt、Liberty Tax Service是提供此服務的前三大事業。
三、使用數位自己動手報稅軟體申報(digital do-it-yourself,DDIY method)
       本方法愈來愈多報稅人使用,2010年約有35%〜40%的納稅人使用。Intuit是最大的報稅軟體製造商(市占率62.2%)、HRB次之(15.6%)、TaxACT第三(12.8%),前三大的報稅軟體為TurboTax;TaxHawk第四(3.2%),報稅軟體為FreeTaxUSA。

而欲結合的HRB與TaxACT是全美第二、第三大報稅軟體商,司法部反托拉斯署認為該二事業結合後將顯著的減損市場競爭有違克萊登法第7條的規定,遂向特區地區法院申請禁止令並獲勝訴。雖然去年8月已有新的處理原則的公佈,然法院仍是遵守傳統的分析架構進行案件的論述--市場界定、市場力測度、參進分析、共同/單方效果、效率考量,更特別的是甚至還花了35頁的篇幅(頁15至頁50,占86頁判決書的40%)分析案關產品市場界定的問題,並且在市場界定章節一開始就引用了1962年Brown Shoe案中的一句話為開場白--「結合分析是從界定相關產品市場開始」(Merger analysis begins with defining the relevant product market.),顯然的新處理原則欲降低市場界定重要性的意圖未獲法院的青睞。

誠如上述,美國人報稅的準備方式有三,而結合當事人(被告)是屬其中之一的DDIY方式。是以,被告認為案關相關產品市場是“manual” method+“assisted “ method+DDIY method,但司法部(原告)卻認為是DDIY method,後者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是由以下三方面來論斷:
一、被告商業文件(business documents)的顯示
       無論是HRB或TaxACT的內部文件均顯示,它們均將提供DDIY者視為最主要和最直接的競爭對手(primary competitors、director competitors)。例如TaxACT提供給投資銀行的機密文件中就認為HRB是其在DDIY市場中的最主要競爭者;另外,HRB及其外部顧問均是在追蹤數位軟體競爭者的定價、產品提供等活動,而且在HRB欲購併TaxACT的資料中亦提到合併後可提高HRB的“數位市場的市占率”,此在在顯示相關產品市場應是DDIY。雖然結合當事人宣稱內部文件也討論到其他的報稅方式,是以相關產品市場尚須包括另二方法,惟未獲法院的採信。
二、“manual” method和“assisted “ method與DDIY不屬同一相關產品市場
     法院承認所有的報稅方式都有某種程度的競爭關係(all methods of tax preparation are, to some degree, in competition),惟”為了反托拉斯目的,並不一定要將它們包括在相關產品市場中”(does not necessarily require that they be included in the relevant product market for antitrust purpose)。
   “assisted“ method不在相關產品市場內。問題的重點在於“assisted“ method與DDIY是否充分的替代以致於限制了結合後反競爭的DDIY定價,雖然DDIY業者有想要爭取雇用專人報稅的客戶,但沒有一家主要的DDIY業者是在考慮了雇用專人報稅的價格後方才再訂定價格,再者,此二方法的價格有明顯的差距:DDIY軟體平均售價約$44,雇用專人報稅的價格約$150-200,而且DDIY和“assisted“ method在HRB是屬兩個不同的部門
“manual” method不在相關產品市場內。“manual” method與DDIY不屬相同市場:
(一)不符SSNIP法。近十年來透過“manual” method報稅的人數漸次減少,但DDIY市場則一直增長。
(二)HRB和某些高層主管做證不認為DDIY與“manual” method有密切的競爭關係。
(三)聯邦最高法院”可相互替代”(interchangeability)指的是”產品”,“pen and paper”不是一項”產品”,反托拉斯個案通常不將”自己供給”(self-supply)納入相關產品市場。例如在FTC v. H.J.Heinz Co.,(D.D.C. 2000)案中,在家做的嬰兒食品(homemade baby food)和母奶(breast milk)就不包括在罐裝嬰兒食品(jarred baby food)的相關產品市場內,
另外“manual” method報稅所需要的工具、所需要的時間等與DDIY亦顯有不同。
三、經濟學家分析
       原告經濟學專家證人Warren-Boulton是普林斯頓大學經濟學博士,曾任反托拉斯署首席經濟學家並曾為Staples/Office Depot結合案的專家證人;被告經濟學專家證人Christine Meyer出身西點軍校,為MIT經濟學博士,現任職於國家經濟研究協會(National Economic Research Association),未曾在反托拉斯個案中擔任過專家證人。
Dr. Warren-Boulton認為相關產品市場是DDIY,排除了“pen and paper”、 “assisted “ method:
(一)“pen and paper”人數的年變動率與DDIY年平均價格變動率無相關。
(二)依HRB內部文件顯示,DDIY業務部門的成長並未因此犧牲“assisted“部門的業務。
(三)2004-2009年資料,“assisted“價格的上漲並未減少其市占率亦未使DDIY市占率上升。
(四)使用臨界損失分析、結合模擬和移轉率(diversion ratio)後發現相關產品市場是DDIY。
Dr. Christine Meyer認為相關市場為三種申報方式:
(一)計算移轉率的結果發現,當HRB的DDIY產品價格上漲後,最大移轉是轉向會計師協助報稅,“pen and paper”次之。
(但法院認為會計師協助報稅是最貴的一種方式,DDIY最便宜,便宜的產品漲價後會有很大的移轉到最貴的產品,此與一般直覺有間。)
(二)在向TaxACT的客戶問卷調查後發現,有27%〜34%的客戶表示若不滿意TaxACT的產品將會轉向使用另二方式報稅。
(1.”若你不滿意TaxACT產品的價格、功能和品質時,將會考慮哪一種報稅的方式?”是問卷的最主要問題。法院認為此問題所提供的答案選項,回答人將因其目前申報的狀況以及來年需支付的報稅成本而會有不同的答案。
2.法院同時認為這份問卷調查回收率過低(發出46,899份問卷回收1,089份),且問卷問題多在詢問一些假設性的移轉問題,不若Dr. Warren-Boulton以IRS歷年真實資料計算移轉率來得準確。)

至於競爭分析部分,法院指出Intuit(市占率62.2%)與HBR/TaxACT(市占率28%)使HHI增加400至4691,成為一個高度集中的雙占市場,且歷史經驗告訴我們TaxACT在DDIY市場中是一家極具創新和競爭力的廠商,它的消失將使市場失去一個"獨行俠"(maverick,或稱搗蛋鬼)的廠商,在其他小廠不成氣候下市場共同效果將因此增加。

本案的處理態度勢將影響AT&T/T-Mobil的結合案,司法部花了相當的精力在界定無線手機通訊的地理市場範圍----是地區(local)還是regional(區域)市場,以本案來臆測應可獲法院的支持,亦即AT&T/T-Mobil難以成為一家人。最後要指出了是本案以結合當事人內部商業文件做為市場界定的考量因素,是繼1997年Staples/Office Depot結合案後又一次被法院所採用,無論是結合當事人或是競爭法的執法者均應給予關注。

走向更激進的結合管制 --美國2023年《結合處理原則》出爐了

  2023 年 12 月 18 日,美國司法部和聯邦交易委員會聯合公布了期待已久的《結合處理原則》 (Merger Guidelines) ,正式宣告向更激進的結合管制前進。 前言     歷經了 4 次公聽會 、 3 場研討會以及徵詢了超過 3 萬 5000 餘件公眾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