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1日 星期四

龍鋒車燈副董洛杉磯機場被捕

美國司法部反托拉斯署10月16日有關台灣車燈業者認罪協商新聞稿如http://www.justice.gov/atr/public/press_releases/2012/288041.htm, 中央社17日亦有來自洛杉磯得專電如下:

(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洛杉磯2012年10月17日專電)美國司法部今天表示,台灣車燈、汽車零組件業者龍鋒企業和在美國的子公司因聯合他人抬高產品售價,違反美國反托辣斯法,遭罰款500萬美元。

龍鋒企業與台灣堤維西、帝寶以及美國代理商都因涉嫌違反反托辣斯法,在去年遭到美國司法部調查,其中堤維西與帝寶相繼認罪,而龍鋒在拖了一年多之後,也在今年9月認罪。
根據北加州法院判決,總部設在台南的龍鋒及子公司,包括在美國的Chino和位於加州的E-Lite遭共同裁罰500萬美元。
此外,龍鋒企業董事長林玉柱以及副總裁許鴻民也遭到美國法院起訴。林玉柱仍未到案,許鴻民則於去年在洛杉磯機場遭到逮捕,今年9月認罪,預定明年1月判決。
在這個案子中,5名被告當中已有3人認罪,其中帝寶企業前主席許敘銘於3月認罪,將於明年判決;帝寶子公司Maxzone董事長許敘伸去年認罪,判決服刑180天以及罰款2萬5000美元;帝寶在美國的經銷商Sabry Lee的執行副總裁去年認罪,明年1月判決。
根據司法部稍早發布的消息,許鴻民可能早在2001年就開始參與聯合壟斷行為,而林玉柱也指示參與。
司法部指控,許鴻民與其他涉案人在台灣和美國多次會面,決定聯合提高價格。(2010/10/18)

 
依據2012年9月25日美國司法部新聞稿http://www.justice.gov/atr/public/press_releases/2012/287374.htm,龍鋒企業副董事長Homy Hong-Ming Hsu (許鴻民)已認罪協商。(2012/9/28)


綜合本案迄今已有4家廠商及5位個人被起訴,除Shiu-Min Hsu 外尚有(截至2012年2月底):
公司部分:
1.帝寶公司在美子公司Maxzone公司同意認罪,2011年3月29日被處以4千3百萬美元罰金。

2.帝寶公司在美經銷商Sabry Lee公司2011年10月4日同意認罪,被處以20萬美元罰金。
3.龍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Eagle Eyes Traffic Industrial Co. Ltd.)及其在美經銷商E-lite Automative Inc.於2011年11月29日遭舊金山地方法院起訴。

個人部分:
1.Maxzone公司前總裁Polo Shu-Sheng Hsu(Shiu-Min Hsu胞弟)同意認罪,於2011年3月29日被判刑180天並處以罰金2萬5千美元。
2.Sabry Lee前執行副總裁Chien Chung Chen (別名Andrew Chen)2011年11月15日已認罪,預定本年10月16日宣判。
3.龍鋒公司副董事長Homy Hong-Ming Hsu於2011年7月19日被美國舊金山地方法院起訴,該公司董事長Yu-Chu Lin 2011年11月29日被追加起訴,舊金山地方法院預定本年6月18日審判。

美國司法部反托拉斯署2012年2月24日新聞稿http://www.justice.gov/atr/public/press_releases/2012/280490.htm 指出前帝寶車燈董事長Shiu-Min Hsu (former chairman of Depo Auto Parts Industrial Co. Ltd.,)同意認罪協商


除Yu-Chu Lin及Homy Hong-Ming Hsu外,因共謀固定車燈價格而遭美司法單位追訴者尚有:
(一)美國經銷商Maxzone Vehicle Lighting Corp.(帝寶子公司) 本年11月15日認罪協商,被處以罰金4,300萬美元。
(二)美國經銷商Sabry Lee 本年10月4日認罪協商,被處以罰金20萬美元。
(三)Polo Shu-Sheng Hsu係Maxzone公司前總裁及執行長(CEO) 本年3月29日被判服刑180天並處以罰金25,000美元。
(四)Chien Chung Chen (別名 Andrew Chen) 係Sabry Lee 公司前執行副總裁本年6月7日已認罪,預定明(2012)年7月17日宣判。

美國司法部反托拉斯署11月30日新聞稿
http://www.justice.gov/atr/public/press_releases/2011/277860.htm指出舊金山聯邦大陪審團以因與同業共同制定車燈價格而正式起訴龍鋒企業董事長林玉柱(譯音Yu-Chu Lin, David Lin),該公司副董許鴻民(譯音Homy Hong-Ming Hsu)已於本年7月19日被起訴。
(按: 經讀者指正並再確認後,7月12日在洛杉磯國際機場被捕的應為龍鋒企業副董事長許鴻民(前譯為許宏銘)而非帝寶副董(7月司法部新聞稿未指出許副董屬何家事業,作者係在參考其他資料後誤認應為帝寶)。茲修正本文內容並向讀者致歉。)

美國司法部反托拉斯署8月30日新聞稿http://www.justice.gov/atr/public/press_releases/2011/274588.htm指出帝寶工業與司法部達成認罪協商協定,並同意繳交4500萬美金刑事罰金(criminal fine)。併6月支付的2500萬美金民事和解金,帝寶從事價格卡特爾行為的代價已達7000萬美金(不含律師費用等),今年全年注定是白做工了。


美國司法部反托拉斯署本(7)月1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車燈製造廠商(應為龍鋒企業)副董事長許宏銘(譯音Hong-Ming Hsu)因與同業共謀車燈定價違反休曼法,於7月12日在洛杉磯國際機場被捕。


台灣不止面板業者、航空業者在美國遭到反托拉斯的控訴,甚至連所謂的傳統產業―車燈,也無法幸免。美國司法部指出,從2001年11月至2008年9月,許副董與其他同業(應指台灣另二家車燈製造商堤維西和帝寶)在台灣、美國及其他地方共謀售後維俢市場(aftermarket)車燈定價,並相互交換價格資訊,同時達成制定價目表的協議,全案涉及違反美國休曼法,司法部反托拉斯署舊金山辦事處與FBI舊金山辦事處正聯手調查中。許副董將是同一案由被指控的第三個個人,第一位Polo Shu-Sheng Hsu於本年3月30日被判服刑180天並處25,000美金罰金,第二位Chien Chung Chen將於本年12月13日宣判,該二位均是台灣車燈業者美國分公司經理人。

據報導,台灣車燈廠商在美國市場主要是以改裝車市場為主,2005年當美國法院判定汽車保險公司State Farm使用副牌車燈並無違法,證明副牌車燈品質安全無虞後,從此副廠車燈品牌如帝寶、堤維西等生產的車燈納入美國保險公司理賠範圍,讓市場大開,台灣車燈在美國市場市占率節節高升,目前約占美國售後維俢市場的八成以上,單是帝寶及堤維西兩家公司就占了近七成。2008年底,美國汽車零件公司向聯邦法庭提出反托拉斯訴訟,控訴帝寶、堤維西及龍鋒三家車燈零件廠,在美國市場售價相當接近,可能有聯合定價,操縱市場之嫌,涉違法並傷害消費者權益。

在堤維西轉做汙點證人後,雖然上週五(16日),帝寶工業公告其百分之百持股的美國子公司MaxzoneVehicle Light Co.,已和原告達成民事和解並支付2500萬美金(約7.2億新台幣)和解金,但這並不代表事件已告結束,未來仍可能面臨刑事訴訟,已支付一億元的律師費用只是頭期款而已。為什麼業者會接二連三的遭受相同的指控,台灣本身也有相同的反托拉斯法法令(公平交易法)且實施了近二十年,是業者“無知”?公平交易法“威力”不夠?還是主管機關執法“不力”?行政罰法三年裁處權時效的規定是否反造成行政官員“行政怠惰”?這些都是有賴各方深刻檢討的。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被逮捕的並不是帝寶車燈的副董喔.
7/12被逮捕的是龍鋒的副董!
建議你再看一次英文原稿,
其中並沒有說"台灣第二大車燈製造廠商"這個字眼.
建議你改一下你的標題以及內容!

匿名 提到...

簡直是錯得離譜
想必都沒有求證

Coase 提到...

已修正文章內容, 謝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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