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6日 星期四

這回終於學聰明了!

(12)月5日歐盟執委會發布新聞稿,宣布對兩個映像管(cathode ray tubes,CRT)國際卡特爾案涉案廠商共罰款14.7億歐元(約573億台幣),為史上最大罰款個案。台灣廠商(中華映管)當然亦名列其中,只是這次學聰明了,因符合歐盟寬恕政策(Lemiency Program),竟全身而退,毫髮無傷。


這是涉及電視用映像管及電腦監視器用映像管的兩項國際卡特爾案,計有7個國際集團的10家廠商涉及其中-中華映管、LG、飛利浦、三星同時參與兩個,松下、東芝、MTPD(松下子公司)、Technicolor(法商湯姆笙前身)則參與電視用映像管卡特爾。

歐盟執委會指出,CRT是電視、電腦監視器重要的零組件,約佔螢幕成本的50%~70%,在1996—2006年間,卡特爾成員的決策主管常會利用高爾夫球敘之便召開所謂的“綠色會議”(green meeting),相關籌備和執行的工作則交由低階人員每季、每月,甚至每週召開的“玻璃會議”(glass meeting)來進行,會議地點遍及亞洲(台灣、韓、日、馬、印尼、泰、港)和歐洲(阿姆斯特丹、布達佩斯、格拉斯哥、巴黎、羅馬)。會議開始的時候,會先就主要地區的需求、生產、銷售等進行檢討,然後討論價格的固定、市場/客戶的分配、產量的限制及機密商業資訊的交換等。依據執委會所獲得的會議資料顯示,各成員都很清楚它們所作所為是會違反歐盟競爭法的,例如有項文件就清楚寫到:「每個人都必須保守秘密,如果讓客戶或歐盟知道將會有很嚴重的後果。」執委會主管競爭政策的委員Joaquin Almunia甚至公開指責:「CRT卡特爾是標準的『教科書卡特爾』,它們具有反競爭行為最壞的特徵,是歐盟競爭法所嚴格禁止的。…違法行為嚴重的影響了歐洲廠商和消費者利益。」

歐盟是在2007年11月開始進行秘密調查,歷經五年之後方才做出最後的裁決,而中華映管是第一個向執委會揭露整個卡特爾相關資訊的廠商,因符合2006年“寬恕通知”(Leniency Notice)標準而得以獲得完全的赦免,其他涉案廠商執委會則依在歐洲地區銷售狀況、涉案程度、犯後合作態度等因素作出如下的罰款:


歐盟在新聞稿中亦指出,倘中華映管未獲赦免,將會因參與電視用映像管卡特爾及電腦監視器用卡特爾,而分別遭處838.5萬歐元、859.4萬歐元罰款。換言之,如果中華映管恪遵“商道”的話,所付出的代價將至少是新台幣6億6200萬元,聰明的你,要選擇哪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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