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4日 星期五

競爭法主管機關職司物價管制?--從韓國公平會改組談起

當物價上漲時,國內輿論往往第一個想到的政府單位就是公平交易委員會,以為公平交易法是用來管制物價的,想不到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新任主委也有同樣的錯誤看法。

日前韓國李明博大統領進行了內閣改組,並交付各部會經濟成長率須達5%及物價上漲率在3%以內的使命,其中李大統領在任命韓國輸出入銀行董事長金東洙(Kim Dongsoo)擔任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時,特別要求要費心管理物價。

銜李大統領之命,金主任委員在去(2010)年12月30日就任後就立即進行韓國公平會內部人事及組織的調整,將現行依功能專責產業事項的組織結構,轉換為以物價穩定為主的機構,同時在內部設立「價格異常監督小組」,由主任秘書擔任執行長,以監控國內物價,小組下設有市場監督局、聯合壟斷調查局、消費者政策局及現場調查小組。金主任委員此舉引起了韓國各界的譁然,紛紛質疑金主委為迎合大統領的政策目標,將原本職司促進市場競爭、尊重市場價格機能運作的公平會,改造成為擔任國內物價監督的單位,除將造成行政體系混亂,違背競爭法立法宗旨外,更將成為國際的笑話。

其實金主委的以上作法,台灣的公平會早就做過,翻開行政院公平會的「價格管制史」,可說是不勝枚舉,該會在好幾年前就已經成立有物價監控小組,且還藉由個案的處分來進一歩對外宣示公平會是一個價格管制機關--中油台塑同步調漲油品價格案、SARS期間哄抬口罩價格案、統一、味全、光泉鮮乳價格調漲案、CD-R權利金案等,那一個案子不是意圖想管控價格,甚至曾有主事者在春節期間還煞有其事的親赴市場詢問產品價格高低,更曾公開指出絕對不可讓台塑提高油品售價。此均在在顯示該主事者毫無任何市場經濟的基本觀念,深具強烈的「父權」管制心態,天真的以為價格是可以管制的。其實價格管制的中外惡例一再重覆,19世紀末巴黎市政府為使市民租得起房屋,因此採行租金管控,結果造成房東不願意修繕,巴黎市房屋破舊不堪; 古代中國,兩軍對峙,一方將另一方城池包圍,造成被圍方城內糧食價格飛漲,守軍將領乃下令限價以使老百姓買得起糧食,但不出數日因守軍無米可食而被迫投降,為何限價前有糧食,限價後確無?主因乃在「賠錢生意無人做」的硬道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海耶克就曾說過:「走向地獄的道路往往是善意鋪設起來的。」,難道夏威夷大學經濟學博士的金東洙主委不知道嗎?我想他不會不知道,只是權力不僅會使人腐化也會讓人矇敝。

若韓國公平會金主委的所為是國際笑話的話,那台灣的公平會不知被笑過多少遍了。當台灣廠商被韓商三星欺負之際,想不到行政院公平會為我們爭了一口氣,竟然將價格管控的經驗輸出至韓國,對於競爭法主管機關管制價格一事,台、韓間唯一的差別在於韓國輿論會譁然,但台灣的輿論卻認為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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