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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 Tirole現任法國圖魯斯大學(Université de Toulouse)產業經濟研究中心(Institut d'Economie
Industrielle;IDEI)主任。T氏1953年8月9日出生於巴黎附近的一個小鎮,1976年自巴黎綜合理工學院(École Polytechnique)畢業,1981年獲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博士,其指導教授Eric Maskin也是一位專攻博弈理論(game
theory)機制設計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2007年)。T氏能在61歲就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實屬“年輕”。
Tirole教授研究的領域很廣,從產業經濟、財務管理(cooperate finance)到國際金融和行為經濟學,他也是個多產作家,在20多年的學術生涯中計發表了三百多篇的論文,著作11本,其中在1988年出版的《產業組織理論》(The
Theory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是第一本以博弈理論所寫成的教科書,更是產業經濟領域中的一本“聖經”。
既然Tirole教授是因為研究大企業市場力而獲獎的,那他對以規範獨占事業市場力為己任的競爭法自然有其獨到的見解。我們或可從以下的幾個面向來說明之:
對自然獨占的規範
這是Jean-Jacques Laffont 和Tirole兩位教授共同的貢獻。[1]他們認為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管制機關不可能清楚知道被管制事業(通常是公用獨占事業)真實的經營成本,頂多知道被管制事業不是低成本、高效率,就是高成本、低效率。因此就發生了逆向選擇的問題,被管制者有說謊的誘因,會聲稱自己是高成本的產業,以便能獲得更多的價格補貼,而一旦獲得補貼後,受管制事業就沒有降低生產成本的動機,因而又產生了道德風險的問題。
面對這種情況,Tirole教授建議管制機關應設計出“選單式契約”(a menu of contract)-一個是固定成本的契約,一個是成本加成的契約(即保證利潤率),低成本的被管制事業一定會選擇前者,高成本的被管制事業會選擇後者,於是管制機關透過了契約的設計即能區分出被管制事業真正的類型,逆向選擇的問題就被解決了。然後管制機關再訂定一個略高於被管制事業各自真實經營成本的固定價格,以便使被管制事業有誘因主動降低生產成本以獲取更多的利潤,道德風險問題迎刃而解。
垂直結合與垂直交易限制
1990年Tirole教授在與MIT教授Oliver Hart所合著的“垂直整合和市場封鎖”(Vertical Integration and Market Foreclosure)一文中指出,垂直結合(或垂直交易限制)將會造成市場的封鎖效果,這顯然的迥異於當時流行的芝加哥學派的觀點。芝加哥學派認為一個產業的垂直結合程度隨該產業生命週期而有改變,廠商是由效率的角度出發來判斷是採取垂直結合的方式生產或採分工方式進行,政府實無須對垂直結合過於緊張。
另外,Tirole教授亦認為上游供應商和下游零售商間若具約束力的契約關係將使供應商市場力提高並因此有能力提高將價格。理由是,若有一上游供應商面對數家下游零售商,供應商為了能順利銷售商品,可能同意給予某零售商獨家(exclusive)經銷權,若此承諾非出於具約束力的契約規定,則供應商就會有誘因背叛承諾而給予其他的零售商相同的權利,同樣的,零售商也會預期到供應商可能有的機會主義行為,所以不會接受獨家銷售的安排,供應商將因此失去其市場力。基此,垂直結合、有法律拘束力的排他契約(即垂直交易限制)或RPM協議會使上游供應商獲得市場力,消費者將因此面對高價而利益受損。
Tirole教授的看法被充分的體現於歐盟垂直限制處理原則和非水平結合處理原則之中。例如在後者,歐盟對於垂直結合相當重視是否產生封鎖的效果-要素封鎖和客戶封鎖,這與美國有意規避“市場封鎖”理論,而將垂直結合對競爭之傷害聚焦在增加參進障礙、促進勾結、逃避價格管制的問題上有所不同。
雙邊平台(multi-sided
platforms)
Tirole教授認為若平台業者對每筆交易分別向買賣雙方收取aB和aS的費用,而平台交易數量D僅受總價格a=aB+aS的影響,倘總價格在買賣雙方間重分配不敏感時,該雙方相互作用的市場為單邊市場,然若a不變,D隨著aB變化而變化,則該市場是雙邊市場。[4]
雙邊市場因具有網路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ies),各邊客戶的使用量高低相互影響,即一邊客戶使用量高(低),另一邊客戶的使用量就會高(低),這就是所謂的“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Chicken and egg problem),而雙邊平台的所有者首要任務就是“如何將雙邊的客戶請上平台”(get both sides on board)。這也是所有雙邊市場研究的重點所在。
Tirole教授認為雙邊市場不同於獨占或寡占的市場。當兩邊客戶相互影響的結果,會使得平台業者的定價策略會是一種嚴重的偏斜定價(skewed pricing)結構,例如可能以低價吸引一邊的客戶先上平台,而另一邊客戶見此則願意付出高價進入平台,因此競爭法主管機關對於雙邊市場的行為就必須將兩邊的客戶同時考慮,否則單獨考慮的結果,可能是做出一邊是屬掠奪性定價另一邊是屬超額訂價的錯誤判決。
專利聯盟(patent
pool )的競爭觀
Tirole教授在與哈佛大學Josh Lerner教授所作的共同研究發現[5],如果專利聯盟中專利間之互補性愈強,則該專利聯盟愈能提高社會福利,縱使其中某項專利具有市場的支配力亦然,這種專利聯盟也較無反競爭之虞。反之,若專利聯盟中專利間之替代性愈強,則愈有反競爭的效果。
可是競爭法主管機關因為缺乏相關知識,恐無法區分專利聯盟中的專利間是替代或互補,Tirole教授等實證發現替代專利的專利聯盟通常不允許成員個別授權,因為個別授權的結果會使得專利聯盟變得不穩定,專利聯盟成員愈少效果愈明顯,所以,是否允許成員個別授權是判斷專利聯盟專利間是替代或互補的判斷標準。基此,互補性愈強的專利聯盟愈能增進社會福利,也愈能容許成員獨立授權。所以,Tirole教授等建議競爭法主管機關應要求專利聯盟協議中應包含獨立授權條款在內。
後記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諾貝爾經濟學獎已開始從過去對計量問題的重視趨向對現實問題的解決(今年物理獎頒給LED藍光發現者、化學獎頒給奈米光學顯微技術發明者亦是),經濟學既然是一門「經世濟民」的學問,就不應該成為數學的分支,而不是在處理現實的經濟問題,也就是說經濟學應該從高高在上的神壇步下,回復其原有平易近人的一面。
從千禧年以來,共有31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其中有28位來自美國,今年Tirole教授的獲獎,打破了14年來首次沒有美國人獲獎的“獨占”局面,這應該就是Tirole教授獲獎的最大意義吧!
[1] Jean-Jacques Laffont and Jean Tirole (1986), “Using Cost Observation to Regulate Firm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 94, No. 3.
[2] Jean-Jacques
Laffont and Jean Tirole (2001), Competition in
Telecommunications, MIT Press.
[3] Mathias Dewatripont,
Jean-Charles Rochet & Jean Tirole (2010), Balancing the Banks: Global Lessons from the Financial Crisi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4] Jean-Charles Rochet & Jean Tirole (2003), “Platform 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Vol 1, No 4.
[5] Josh Lerner & Jean Tirole (2004a), “Efficient Patent
Pool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4, 69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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